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规定,赔偿是指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赔偿由侵权的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由此可以看出,当被拆迁人的房屋被非法强拆时,有申请赔偿的权利。希望将来拆迁能够得到长足稳定的发展,为社会发展及人们的需求做好服务。 首要要重视的是时效问题 作为被拆迁人,当自己的房屋被非法强拆后,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有效维权,切勿因过了时效而失去了胜诉权。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您应当知道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申请赔偿的程序 赔偿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待法院判决确认其性后,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2)行政审判庭或赔偿会采取合议的方式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 (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会作出赔偿决定,决定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 赔偿的前提是征收拆迁行为,所以应当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一并提起赔偿。而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主要举证责任在被告或者被申请人,只要此次维权的被告或者被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拆迁行为合法,那么就是的,这也是被拆迁人进行维权的有利因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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