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拆迁过程中,存在许多“以拆违促拆迁”的现象。那么,到底什么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程序又是什么时至今日,人们对北京市专做房屋拆迁律师所也有著很多的依赖性,对产品的预期也越来越高。 一、违章建筑的认定 违章建筑事上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一般可以被分为两类: 一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建造的建筑物; 二是违反《城乡规划法》等未获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擅自在自己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 在征收拆迁践中,拆迁部门常以证、证件不全为由认定房屋违建而偿拆除,由此给被拆迁人带来的损失不可计数。 二、违章建筑的处理 《物权法》第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这一规定确立了建筑物物权,证房或证件不全的房屋应不再一律认定是违章建筑,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合法建造应是指建造时符合当时的规定,绝不是指现在的规定。 对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应把握以下条: 首, 有法律依据。不予补偿的”违章建筑”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偿拆除的建筑。所以,只有违反建造时的法律依据,才能确定是”违章建筑”。 第二, 由法律授权的机关界定。界定一栋房子是违章建筑,必须是法律授权即有权的执法机关才能界定。 第,对违章建筑的处理需依法定程序。即使对违章建筑的界定由有权机关依法做出,但其处理未依法定程序,其行政行为仍有瑕疵。 、拆除违章建筑的规范程序 拆除违章建筑应当严格执法,如果程序不合法,违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请求,申请赔偿。程序如下: (一)调查取证 (二)认定违章建筑 ()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四)下达执法文书 (五)强制拆除的审批 (六)制作拆除方案 (七)施拆除和验收 根据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物或者建设并处罚款。也即即使房屋被认定为违建,也不一定必然被偿拆除。 面对“以拆违促拆迁”,小编提示大家既要注意违建的拆除是否有法律依据等体问题,又要注意违建的处理是否依法定程序做出等程序问题。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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