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拆迁部门和拆迁户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而这些矛盾看似不同则一致,其核心永远不会偏离安置补偿这个问题。而如果拆迁户没有得到合法合理的补偿,那么维权则是一个必经道路,维权可以选择诉讼、复议、信访,那么当您申请了复议,却一直没有收到答复,这时候该怎么办呢希望将来拆房律师咨询能够得到长足稳定的发展,为社会发展及人们的需求做好服务。 征地拆迁维权,这就涉及到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中有着各种各样的期限,在这些期限内提起程序,那么拆迁户的利益则可以得到完好的保护,而一旦超出期限,那么就很可能会终局性地失去法律救济。而在各种期限中,行政复议的期限则是比较为紧迫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有60日答复期限,比较长可延长30日。 行政复议的答复期限到期后,拆迁户要在其到期的十五天内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复议机关行政不作为。鉴于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之日已经是60天以前了,那么此时拆迁户很可能就会忘记复议到期与否这回事,于是短短的十五天的起诉期限很容易就会被错过,因此大家注意的是,一旦您申请了行政复议,一定要盯好60天这个答复期限。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因此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可及时与蓝秦律师进行沟通,我们将会为您提供质、全面的法律服务。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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