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遇到拆迁,这些事可千万不能做! 

2024-10-24 15:4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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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脚步的加,全国各地的建设用地需求也越来越多,这让更多的农村土地进入了被土地征收的范围内,越来越多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拆迁。从需求端看在明律师更符合消费者的心理预期,愿意为心仪的事物买单。
在征地工作的过程中,自然不会永远是一帆风顺的,有许多农民朋友不愿意离开故土,也有一些人因为征地补偿不合理而不愿签约。这就需要被征收人和征收方进行谈判了,在这里,被征收人在与征收方斡旋的过程中,一定要知道什么事什么话是不能做,不能说的。

有些话一定不能说!
关于拆迁补偿数额的多少,是一定会经过征收方和被征收人双方进行多次讨论商议的,一定不是一次两次就能解决的问题。在多次的交锋中,被征收人可能会感觉到疲惫,精神防线逐渐松懈,
盲目要价和“敲诈勒索”仅有一线之隔!
比较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例刑事案件案例中曾有这样的记载,当事人以举报开发商要挟索要巨额拆迁补偿款,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手段,索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依照《刑法》有关之规定,分别判处主犯有期徒刑六年,判处两从犯有期徒刑四年和二年虽然之后在比较终审时,当事人被判罪,但是这也证明了在我国的法律背景下,不恰当的提高征收补偿的方式很有可能构成犯罪,使得被征收人不但没能拿到满意的征收补偿,反而锒铛入狱,就得不偿失了!

在我们过去接触到案例里,也有的被征收人因为自己在上看了几篇征拆相关的文章,就误以为自己能够独自处理了,甚至对征收方放出话说“你们的征地拆迁不符合规定,如果你们不给我XXX的补偿,我就绝对不搬。”。这句话看似不存在问题,有理有据。但是背后则是埋下了一个巨大的伏笔!
大家可以回过头来看看上文举例的案例,您如果发现对方的征拆工作存在行为,或者对征拆补偿不满意,被征收人都可以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以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一定不要以此为依据而漫天要价,否则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这些事一定不能做!

暴力拆迁 是我们数次强调的问题,原本很多被征收人在拆迁之初,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是维护自身利益,却选择暴力对抗的方式来和征收方硬碰硬。如此一来,不但没能解决问题,反而造成了流血冲突事件,一不小心,构成犯罪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近几年来我们也看到一些新闻,有的被征收人为了能够多拿到拆迁补偿,在拆迁一开始就抢建,抢种,或是与拆迁人员串通虚增房屋建筑面积及评估价值、虚构事取安置房安置款等。这些行为都属于犯法,并且征收方有多年的征拆经验,事上是很容易识破的,您在没必要去冒这样的风险。

征地拆迁是为了我国的发展建设,促进经济进步,作为公民,有义务配合,但是在征地拆迁中拿到合理的补偿也是每个人应该享受的权益。遇到补偿不公或是拆迁的情况,要学会依法维权,切勿犯本文以上提到的那些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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