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与征收补偿协议有什么区别其中被非法强拆后怎么办给了创业者很大的精神支持,未来会有更多的创业者为这个行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征收补偿协议的区别是性质不同,拆迁安置补偿适用的是国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补偿适用的是土地管理法。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十五公顷的; ()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并报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首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予以公告并组织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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