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起“拆迁”两字,大家脑海中肯定会想到“拆二代”、“一夜暴富”等词汇。际上,由于现在拆迁逐渐透明化,在面对拆迁的状况时,并不是所有的被拆迁人都能大赚一笔,有些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还有可能会降低。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房子终会变旧,或者等到由于城市建设规划而面临拆迁的那一天,这种趋势也是不能够逆转的。所以,被拆迁人了解和学习一些拆迁常识备用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做这些简单的事情,也可以让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所有人员名录播种下优质的基因,最终长成参天大树,成为行业的翘楚。 内行人表示,通俗的讲,在拆迁房屋时,房主通常能获得两种补偿方式,一种是给钱,一种是给房子,还有少部分是既给钱又给房子。 倘若我们遇到了房屋被“拆迁”的情况,到底是选择“要房”还是“要现金”呢这是考验眼光和智慧的问题,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式,需要分情况对号入座。而在具体践的过程中,内行人直言:选对的人不多! 当房屋被拆迁立项后,需要按照标准对征收的房屋进行补偿,补偿方式主要分为现金补偿和安置补偿两种。现金补偿的方式很简单,即专业机构通过商品交易价、重置价、市场价种评估方式来对房屋作出评估,根据评估数据给出现金额度。而安置补偿的方式要复杂得多,主要分为异地安置和回迁两种方式,通过对原房产面积进行测量以产权比例的方式进行房屋置换。虽然说在特定时刻,“要现金”还是“要房”在本质上并没有很大的差别。 不过,由于时空转换,两者会产生很大的财富差别,这也是有些人越拆越富,而有些人越拆越穷的重要原因之一,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内行人是怎么说的。 这两种情况应该“要现金” ①自己已经有住房,但收入一般,且每个月还有子女教育、房贷等支出,这类情况选择“要现金”的补偿方式是较为现的选择。 主要原因在于,通常安置房的建造时间都比较长,加之各地又对安置房上市交易所取得的产证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往往需要3~8年不等。许多被拆迁人都反映。自己等来拆迁这一天非常不容易,本身希望通过拆迁来使家庭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倘若选择了“要房”的补偿方式,这种变现周期可不是这类情况人群所能等得起的,即便能等到,但彼时安置房的市场状况会是怎样呢也许还得继续等。所以,内行人还是建议这类人群要“现金”,这样做的话更有利于安排家庭资金。 ②自身处在人口净流出城市。 城市人口净流出,倘若是偶尔一年倒也所谓,倘若是持续几年净流出,那么就说明这个城市的就业机会根本没多少,或者产业的吸引力不够,这种类型的城市不仅不能吸引进来人,自己的人口还会被其他城市给吸走。这种类型的城市,安置房的价值会大打折扣,商品房的增值潜力也会不足。所以,那些有眼光和经济力的购房人,都会拿着这笔拆迁款到省会城市或者周边的大城市购买房子,让钱增值保值。 这两种情况“要房” ①拆迁补偿大幅低于市场房价。 在这些年的楼市上涨期中,这种情况经常出现,房价每天都在发生变化,等你签订补偿协议时,你会发现当时算给你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已经不能购买周边同品质的房子了。例如当时算给你每平米4000元的现金,在过了一段时间后,周边的房价就已经涨到了每平米6000元。所以,在楼市上行期,应该坚定的选择“要房”。 ②自身处在速发展城市。 这种类型的城市有一个比较显著的特点,产业基础雄厚或者新兴市场,会有比较多的就业岗位,经常会吸引外地或周边的人口持续流入,加之城市教育、科技、医疗等综合力不断提升,还会吸引许多以投资为目标的购房人群,一二线城市当然不必说,还比如省会城市、民营企业发达的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等。 还有一种类型的城市,就是下半程城市化重点发展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内城市,在这里面的许多城市都有不错的“潜力”,因为在未来,这些城市都会“连成一片”。因此,在这种类型的城市中就大胆的“要房”,享受着收租和升值的双重财富。 对于选择“要房”的被拆迁人来说,由于安置房的修建周期很长,我们需要等待比较长的时间,得做好心理准备,而且许多地方的安置房质量水平也不是我们个人就能掌控的,需要我们对一定的风险进行承担。 比较后一点,就是被拆迁人们关心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是合理的问题,能够用这个标准来衡量一下:你所得到的拆迁款是不是能购买同面积、同区域以及装修标准相似的房产。如果不是的话,就应当尽向有关部门申诉并获得合理补偿。总而言之,我们许多购房都会面临着拆迁的那一天,可以将这篇文章收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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