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在,大家对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都比较关注,希望能从中获得更多的收益。 也即,强制执行有以下前提条件的要求: 【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已经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也即已经完成了“先补偿”。 【2】在完成“先补偿”的情况下,被征收人未能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3】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对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 【4】市、县级想要申请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则必须在申请强制执行时,提交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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