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征地拆迁款都包括哪几项,补偿属于谁事实上咨询律师拆迁越来越受到广大客户的欢迎,市场表现力也逐渐提升。 农村征地款项包括土地的补偿费用,土地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用,具体补偿应当属于被征收土地的人。 1、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 集体土地的补偿是按照《土地管理法施条例》来补的,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而且收入土地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2、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归属于集体:二是房屋补偿,归属于个人。所谓“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农村地区经常可以看到的一些事项就是关于土地的征收问题,而对于农民他们法律知识并不是非常的充足一步,了解这个补偿款项能否拿到,际上肯定是可以的,毕竟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一开始分配给集体,然后再逐步的下发到每户身上。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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