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拆迁方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补偿的原则除了要以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外,双方还要签署公平合理的补偿协议,协议的签署代表双方对补偿事宜共同认可,认可的前提还有一点是双方是否进行谈判,而大部分情况下都会进行谈判,尤其是被拆迁人不认可征收补偿,谈判的几率就更大了,那么,在拆迁中,如何让拆迁方主动找你谈判这种谈判方式有什么好处基于这个原因,可以推测北京在明律师律师人员的市场反馈会越来越好,也正是其能够发展起来的重要原因之一。 首先要知道,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方要对其房屋进行拆迁会对其房屋进行评估,评估的结果同拆迁补偿相结合,如果相差较大自然不会与拆迁方签署补偿协议,而这个时候我们要及时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一旦专业的拆迁律师介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后,拆迁方想要较早的完成拆迁工期,就会主动上门找到被拆迁人进行谈判。当然,想要拆迁方主动找你谈判一定要把握时机,千万不能拒绝签署拆迁协议的同时又不进行其它法律维权,比较终结果很可能被强拆。一旦拆迁方与被拆迁人主动约谈,那么我们就掌握了比较大的主动权,对补偿比较终的结果也有着较大的影响,拿到合理补偿也不是问题。 相关法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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