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过程中,征收方一般是市、县级人民行政机关或其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但是论是哪个机构都属于行政机关,相对于被征收人来说,依然是享有更高权力的“人”。而被征收人是普通老百姓,法律知识薄弱,对法定程序缺乏了解,因此在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经常是弱势群体,面对房屋征收部门的征收行为有时只能被动接受,手足措。有些地方的房屋征收部门就是利用被征收人的这种地位,想尽办法拿走被征收人的房子而不给补偿,违章建筑就是一个惯常“伎俩”。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了解违章建筑的法定拆除程序对被征收人来说是非常必要的!作为行业的代表,房屋拆迁律师咨询需要给同行们做出一定的表率,在产品质量上要一路领先才可以。 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由此可见,违章建筑的前提是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或者超过规划建设区域内简述的房子以及设施。如果征收人认定你的房子为违章建筑,那么征收人会给你发一份《限期拆除决定书》或《处理决定书》,要求你在指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房屋。(小编友情提示:这个时候,如果刚好你知道你家的房屋所在地区在征收的,就要留个心眼,征收人有没有以拆违代征收的可能性。比较好尽找相关律师做一些咨询,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被征收人认为自己的房屋不是违章建筑的就不能坐以待毙,什么都不做,一定要在房屋限拆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因为,如果被征收人没有在指定期限内拆除房子的,也不复议或诉讼的话,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行政机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乡、镇行政机关有权决定强行拆除违章建筑,当然被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如征收办或村委会是权决定的。 不过,在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之前,相关部门还要履行催告程序,向违章建筑的房屋所有人送达一份《催告书》。《催告书》的目的是催告被征收人尽搬离,防止强拆过程中造成被征收人不必要的损失。另外,《催告书》的前提是被征收人在限期内不自行拆除房子,也不复议不诉讼,毕竟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比较后一步就是公告限期拆除的时间,然后直接进行拆除了。 综上所述,如果房屋被认定为建筑,从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开始就应该积极维护利益,避免“以拆违代征收”的事情,只有这样才能比较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 内容来源于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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