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租地种的大棚草莓,现在要修一条高速公路,从棚西侧通过,只占一部分棚,但是这种钢架大棚要拆就得全拆了,而屋子在棚东边,现在准备只给我们棚拆除的钱,不给我们房屋赔偿,我们建个小屋子就是为了在这种草莓,不让种草莓了,屋子也只能废弃,但是不给赔偿,我想问一下,这种是合理的吗。下面小编就友提问的这问题进行简要分析。据专业人士报道,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低还会有很大的上升期,市场业务也在不断的扩大,未来一定会越做越大的。 首,只给拆除大棚的钱是否合法因为修高速公路占地,补偿应当包括土地补偿款、地上附着物和安置补助费等部分。由于友是租地种的大棚草莓,所以其只能获得地上附属物的补偿。虽然只占一部分棚,但是由于要拆就得全拆,所以应当对整个大棚进行补偿。 第二,小屋子是否应当补偿。这种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下面小编分析一下应不应该补偿。首先看其是否在征地范围内,征地补偿是对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没有在征地范围内其就就不属于被补偿附属物,除非因为征地导致其不能使用,上述情况征地并没有导致土地不能使用仅仅是闲置,还可以用作其他用途;假设该房屋可以补偿,还需看该房屋的合法性。上面友提到该房屋是为了种草莓建造的,那么其可能属于附属设施或是配套设施用地。但是是否属于《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的附属、配套设施用地,需要结合际情况确定。此处需要注意严禁随意扩大设施用地范围,不属于该《通知》规定的设施用地要依法依规按照建设用地进行管理,友提供的这种情形难以确定是否属于配套设施或是附属设施。如果属于,那么其合法的;如果不属于,因为建设在农用地上就要看其是否办理了农用地专用、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综上,小编认为给补偿的可能性较低,践中有些征收方会尽比较大可能为民考虑,可能会给补偿。 第,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首先考虑租地期限是否到期,如果还未到期的话可以考虑重新建一个小一点的棚,重复利用旧材料,使小房子不置空闲;如果期限不长,可以向出租房要回租赁土地费用。弥补一些损失。比较后,如果还是想获得小房子的补偿,小编认为友应该把重点放在证据搜集上,证明征收直接导致小房子法使用,注意此处的法使用是指破坏了小房子,与征收方协商补偿。如果负责拆除的是征收方,在拆除钢架大棚过程中破坏了小房子,那么可以要求赔偿。 以上就是关于该案例的一个简单分析,希望可以帮助到有相似情况的朋友!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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