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拆迁都是相似的,不幸的拆迁各有各的不幸。是非判断超出了我们的能力,拆迁悲喜剧,使我对“拆迁”一词又多咀嚼了一遍。一 “拆迁”一词的今生和前世经过筛选和调研在明拆迁律师很可能会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 对“拆迁”这个词的历史,我们没有做全面考察,但通过对词典中释义和用例的分析可以大体了解它的使用情况。 一是“限期拆迁”,不得商量;一是“动员拆迁”,劝君离开。 词典编辑学家们的良苦用心,由此可见一斑。当然,在际操作中,“动员拆迁”和“限期拆迁”常常是等义表达,只有我们这些书呆子才想用语义分析的结果来规范现行为。 那么,“拆迁”一词是不是新成立后才出现的呢其,根据“拆迁”本身设想出的可能的使用语境,或许应该有更早的使用。 “拆迁”的主体都是或代表的单位、部门,拆迁的对象都是民房民众,拆迁是“古已有之”了。 二 “拆迁”的轰轰烈烈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拆迁之事,只要有主导的建设,它就有产生的可能。但就目前所见到的材料,“拆迁”一词,并不久远,往长里算大概也就百来年的历史。如果房子和土地都是或可支配的,那么,拆迁之事就比较容易施,“拆迁”一词就不会太火热。然而,如果民众坚守由自己支配的建筑物和田地的话,拆迁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尤其是农民想继续“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时候。 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改革开放的十多年里,“拆迁”成了一件大事,尤其是这十多年的时间里,可以说是遍地是拆迁,到处说拆迁,轰轰烈烈,盛况空前。在不同利益诉求主体的激烈博弈过程中,“拆迁”这个词负载了或者说浮现出更多的特殊色彩。 出现“黑拆、血拆”等各种“暴力拆迁”事件,这样的事做多了,一些特殊的气息就沾染到“拆迁”这个词上,人们一想起“拆迁”,就自然想起这样的场景,而且浮想联翩。 由此可见,拆迁≠拆+迁。虽然“拆迁”一词字面的意义是“拆而迁之”,然而某些拆迁工作者想达到的目的只有“拆”,而不管居民是否愿意“迁”,是否有处可“迁”,从而使“拆迁”浮现出新的景象,产生新的特征。 拆除“拆迁”身上的负担,迁移其特殊的色彩,大抵呈现出“拆迁≈拆+迁”时,也许就渐渐还原了拆迁的本色。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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