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与拆迁过程中,重要的证据分为类:实际上房改房拆迁和商品房一样吗的相关产品也一度受到用户的好评,这也是产品最好的自我肯定了。 一、征收方发布的公告、通知等。 征收土地以《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施条例》规范执行政策要求,在征收拆迁之前张贴在居委会进行范围内对每一居民进行传达,公告内容必须明确拆迁征收范围、征收建设目的以及后续补偿标准、补偿方式。 一般是由当地行政机关为征收主体下发公告,所涉及的被拆迁居民可以保留证据。 如果拆迁地方行政机关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利益人有权要求公告,并有权拒绝办理补偿登记手续;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利益人有权要求公告,并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二、被征收土地或房屋的,一切相关证件原件。 拆迁管理条例中没有明文规定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需要作为有效文件提供出具。房产证、土地证原件作为产权证一定要妥善存放在自己手里,不要轻易委托他人保管,在整个征收拆迁过程中,以及后续安置房办理产权证的比较关键的环节。尤其是产权证的原件,是维护被征收拆迁人合法利益比较有效的证据。在征收拆迁政策开始之前的需要签署补偿协议之前,论如何切勿轻易交付产权证等原件。若原件缺失,被拆迁人日后针对安置补偿协议的复议、诉讼等阶段都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如若征收拆迁机构需要被拆迁征收人提供证件,被征收拆迁人可将复印件效果也是一样的。 、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等。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制定《征地补偿公告》并汇报上级予以批准。《征地补偿公告》涉及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土地性质、占地面积、征收土地耕种的数量及品种。明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偿标准、以及有谁支付和支付方式数额。 然而在拆迁征收过程中部分征收机构,未能按照规章制度办事。通常会以上级要求文件留底、审批为理由,将应给与被征收人的协议原件拿走。然而需要为维护自己合法利益时,就出现了被征收人因为没有补偿协议的原件,导致协议内容得不到履行以及被他人随意篡改协议内容。 所以,征收在签收任何决定书之后都应该保存好相关法律文书,以备后期维护合法利益的需要。 ■ 内容来源于络,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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