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法律答“疫”丨偷拍邻居口罩随手丢公共垃圾桶在明律师指出点! 

2024-09-10 17:2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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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陈福文 夏丽丽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数据显示,杨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潜力不可小觑,也是其存在的必然性。

N1

友“隔壁楼”:因为疫情大家都待在家里,前几天我发现上有我和我老公在家跳舞的视频,不知道是哪个邻居拍的,他们的这种行为吗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福文:

偷拍并进行上传播的行为侵犯了您和您老公的隐私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偷拍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我们建议您找小区的物业查看小区里的监控视频来确定偷拍者的身份,并准备好被偷拍的视频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其次,偷拍者的行为侵犯了您的隐私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首百一十条、首百二十条和首百七十九条之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权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包括(一)停止侵害,即撤回上传的视频; (二)赔偿损失,即支付精神损失费;()公开赔礼道歉。

因此,您可以在明确偷拍者身份后,如果对其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将其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

N2

友“二次元”:您好,比较近有好多人打完喷嚏就直接把口罩摘下来扔到垃圾桶了,这样随意丢弃口罩的做法合法合规吗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丽丽:

这个问题需要分为两种情况。

首种是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使用过的口罩,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属于医疗废物,应当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废弃口罩进行集中害化处置,若违反上述规定,需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第二种是在医疗机构之外地方使用过的口罩,目前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施方案的通知》、《危险废物录》的要求,对使用过的口罩按照危险废物处理的方式来进行分类投放,若违反上述规定,有可能被处以书面警告或者罚款。

因此,在目前疫情依然严重情况下,健康人群佩戴过的口罩,如果各地卫生行政职能部门没有特别要求,可以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而疑似病例或确诊患者佩戴的口罩,不可随意丢弃,应视作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有关流程处理,不得进入流通市场。如果随意丢弃使用过的口罩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对公共秩序或者他人生命健康造成威胁,有可能以寻衅滋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妨害传染病防治等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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