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尚未拿下”的被征收人,征收方就只能通过各种手段,花样逼迁了。今天,小编想将践中常见的那些逼迁手段进行一份简要总结,以供大家参考。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在识破套路之后,打破套路,才能不被牵制。恰好,很多人因苏州房屋拆迁咨询律师而带来更多的益处,使之蓬勃发展,对行业的促动也是较大的。 情况一:“断水断电”等传统方法 传统的逼迁套路主要包括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中断道路通行等,还有的征收方会找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来捣乱,如砸门砸窗,通过各种恶劣的手段干扰被征收人的正常生活,还有的甚至直接对被征收人进行暴力攻击,逼迫搬迁。 这些都属于比较传统的逼迁套路,而且性很明显,现在征收方用的也比较少,但是践中仍有发生。遇到上述情况,被征收人应该立即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情况二:“株连式”逼迁 如果被征收人有家属、亲戚、朋友在机关任职,或者属于编制内人员,某些征收方就会以这些人的事业、前途为要挟,并且不断地找他们的麻烦,从家庭内部进行瓦解分化,逼迫被征收人签字。 遇到这些情况,被征收人不要惊慌,也不要轻易妥协。如果在工作的朋友亲人收到类似于“警告”之类的指示,或者端被革职等等,都要依法维权,因为征收方的行为属于滥用行政权力,是的,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 情况:手握把柄,威胁搬迁 征收中另一逼迁手段就是找到被征收人的把柄,再以此威胁被征收人同意补偿款,尽搬迁。这一手段主要针对那些存在污染环境、经营、偷税漏税等点的被征收户,征收方就紧抓住这些把柄,并以此要挟被征收人签字。 针对这些情况,被征收人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数,弄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如果自己没问题,自然不必惧怕征收方的威胁。如果确存在问题,大家也不要在威胁之下就接受低补偿,因为这和征收补偿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即使被征收人真的存在之处,也不能因此剥夺其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再者,对于这些点,征收方权决定追究与否,即使他们许诺了,也是不合法的,日后被相关部门查出来,该追究的还是要追究,既然如此被征收人不妨主动接受相关的处罚,不必因此受征收方的威胁和逼迫。 情况四:以“违章建筑补偿”相威胁 以“拆违代拆迁”是征收方的又一逼迁手段,为了加征收进程,省去和被征收人周旋的时间和精力,甚至由征收方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将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定性为“建筑”,并以法律规定建筑不予补偿为由,逼迫被征收人接收极低的补偿的情况,而很多被征收人并不了解房屋政策,也不了解建筑的相关规定,一看到是文件就慌了神,糊里糊涂地就签了字。 针对这种情况,各位被征收人首先要明白,“拆违代拆迁”多针对“证房屋”,但是“证房屋”并不一定是“违建”。对“证房屋”性质的认定要结合历史政策等因素来确定,不得一刀切,一律认定为“违建”。况且,“违建”的认定及拆除也都要遵循法律规定,即使要强拆,也不是任何部门都有权作出强拆的决定。同时,即使是针对建筑的行政强拆,也要遵循法定的程序要求,一般包括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公告、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执行等,并非说拆就拆。 因此,如果收到送来的文件,将自己的房屋认定为“违建”,被征收人不要慌张,不要惧怕,一定要尽联系信得过的专业律师,及时采取措施,尽力保住自己的房屋。 以上就是四种比较常见的逼迁手段,践中可能花样还会有很多。但是,不管征收方采取什么手段,目的都只有一个,就是通过各种手段,使被征收人在被征收房屋里住的提心吊胆,生活不得安宁,直到心理防线崩溃,乖乖在补偿协议上签字。作为被征收人,能做的就是识破套路,打破套路,巧妙化解逼迁手段。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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