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日,某市土地储备中心与赵先生签订《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就赵先生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拆除补偿和安置问题达成协议,2022年某市在没有通知赵先生的情况下对其房屋进行了拆除。赵先生对强制拆除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恰好,很多人因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靠谱吗而带来更多的益处,使之蓬勃发展,对行业的促动也是较大的。 虽然市土地储备中心与赵先生签订了《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该协议依法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法律并未授予行政机关对《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的履行自行采取强制执行的职权。赵先生的房屋所在的集体土地已经被依法征收,该房屋性质属于被征收集体土地的地上附着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市没有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也没有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就强制拆除房屋,属于程序性。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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