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2349 ” =”:-202207职务侵占、贪污-300×225” =”(-: 300) 100, 300” =”:-202207职务侵占、贪污-300×225 300, :-202201职务侵占、贪污 320” =”职务侵占、贪污” =”300″ =”225″ 据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拆迁最新政策行业资深人士表示,其发展还会处于很好的态势。 本报讯(范跃红通讯员舒阅)一起看似普通的职务侵占案件,因检察官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及时发现其中隐藏的贪污犯罪线索,遂移送反贪局立案侦查,比较终固定证据,厘清犯罪嫌疑人职务侵占、贪污的犯罪事。近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杨惠君提起公诉,随后,该院以贪污罪对杨惠君追加起诉。 2022年6月,秀洲区检察院公诉科受理了机关移送起诉的一起职务侵占案。案卷材料显示:2022年4月至2022年2月,杨惠君利用担任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上睦村综治协管员的便利,多次采用虚构自制的报销凭证和截留上睦村农村集体款的手段,侵占财产40余万元。 阅卷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部分事不清、证据不足。于是先后两次将案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 杨惠君仅仅是职务侵占吗会不会贪污承办检察官陷入了沉思。 根据调取的当地镇相关征地文件,征地补偿款、赔青款等均为当地镇为征地而发放,杨惠君为上睦村经济合作社报账员,需协助镇发放征地补偿款,承办检察官进一步审查,发现他侵吞17万余元征地补偿款,可能贪污犯罪,遂将线索移送该院反贪局。同年11月26日,该院以贪污罪对杨惠君立案侦查。 “我当时该拿的征地补偿款没拿到,到了年底我就到村里去要,没多久就发下来了。”一村民小组组长的话引起了侦查人员重视。根据案卷材料,杨惠君通过虚假造单的手段侵吞公款,部分村民也表示没有拿到镇发放的征地补偿款,证了这一点。 那么还会不会有其他手段侦查人员调整了办案思路,经过调取账本、细致核查,将可疑的征地补偿款、赔青款等发放单一一比对,发现杨惠君还采用重复造单的手段非法侵吞公款,如此一来,已经拿到征地补偿款的村民不再怀疑,其隐蔽性更强。据此,侦查人员进一步查了杨惠君非法侵吞土地征用补偿款共计29万余元的犯罪事。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杨惠君在担任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上睦村村委会综合协管员兼上睦村经济合作社报账员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自制报销凭证、伪造签等手段,共计侵吞公款35万余元,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他还于2022年8月至2022年3月,在协助镇发放道路建设、污水站建设征地补偿等款项过程中,采用重复或虚假造单、伪造签等手段,非法侵吞土地征用补偿款共计29万余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他所得款项均用于个人、还债、结婚等开销。 , =” - --22349 ” =”:-202207职务侵占、贪污-300×225” =”(-: 300) 100, 300” =”:-202207职务侵占、贪污-300×225 300, :-202201职务侵占、贪污 320” =”职务侵占、贪污” =”300″ =”225″ 本报讯(范跃红通讯员舒阅)一起看似普通的职务侵占案件,因检察官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及时发现其中隐藏的贪污犯罪线索,遂移送反贪局立案侦查,比较终固定证据,厘清犯罪嫌疑人职务侵占、贪污的犯罪事。近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杨惠君提起公诉,随后,该院以贪污罪对杨惠君追加起诉。 2022年6月,秀洲区检察院公诉科受理了机关移送起诉的一起职务侵占案。案卷材料显示:2022年4月至2022年2月,杨惠君利用担任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上睦村综治协管员的便利,多次采用虚构自制的报销凭证和截留上睦村农村集体款的手段,侵占财产40余万元。 阅卷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部分事不清、证据不足。于是先后两次将案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 杨惠君仅仅是职务侵占吗会不会贪污承办检察官陷入了沉思。 根据调取的当地镇相关征地文件,征地补偿款、赔青款等均为当地镇为征地而发放,杨惠君为上睦村经济合作社报账员,需协助镇发放征地补偿款,承办检察官进一步审查,发现他侵吞17万余元征地补偿款,可能贪污犯罪,遂将线索移送该院反贪局。同年11月26日,该院以贪污罪对杨惠君立案侦查。 “我当时该拿的征地补偿款没拿到,到了年底我就到村里去要,没多久就发下来了。”一村民小组组长的话引起了侦查人员重视。根据案卷材料,杨惠君通过虚假造单的手段侵吞公款,部分村民也表示没有拿到镇发放的征地补偿款,证了这一点。 那么还会不会有其他手段侦查人员调整了办案思路,经过调取账本、细致核查,将可疑的征地补偿款、赔青款等发放单一一比对,发现杨惠君还采用重复造单的手段非法侵吞公款,如此一来,已经拿到征地补偿款的村民不再怀疑,其隐蔽性更强。据此,侦查人员进一步查了杨惠君非法侵吞土地征用补偿款共计29万余元的犯罪事。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杨惠君在担任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上睦村村委会综合协管员兼上睦村经济合作社报账员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自制报销凭证、伪造签等手段,共计侵吞公款35万余元,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他还于2022年8月至2022年3月,在协助镇发放道路建设、污水站建设征地补偿等款项过程中,采用重复或虚假造单、伪造签等手段,非法侵吞土地征用补偿款共计29万余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他所得款项均用于个人、还债、结婚等开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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