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律师在接待客户的咨询中也经常遇到此种情形,客户直接疑问:我不签字,他说就强拆,这合法吗实际上厂房拆迁应该如何补偿的相关产品也一度受到用户的好评,这也是产品最好的自我肯定了。 确,拆迁方会以“现在不搬,到时候就强拆”来威胁被拆迁人,在具体拆迁的过程中这样的口头威胁时有发生。那么,被拆迁人不签不搬,拆迁方就真的能直接强拆房屋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只有满足下列条件时,拆迁方才有可能进行强拆: 首,拆迁方已对被拆迁人作出补偿决定。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如果拆迁方未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且也未对被拆迁人作出补偿决定,未对被拆迁人进行际补偿时,拆迁方是权逼迫被拆迁人搬迁的。 第二,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我们知道,被拆迁人如果对拆迁方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法律程序,请求撤销补偿决定。当然,复议或诉讼是有法定期限的。如果是申请行政复议的,需要在60日申请;如果是提起行政诉讼的,需要在6个月内提出。在法定期限内,被拆迁人未启动法律程序维权的,期满后,拆迁方就有理由申请强拆了。 第,拆迁方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拆迁方不能直接强制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需要向法院申请强拆,也就是所谓的司法强拆。 所以说,合法的强拆前提是经过严谨的程序,但凡有一点不符合,拆迁方的强拆行为就是行为。因而,拆迁方是不能说强拆就直接强拆被拆迁人的房屋的。只要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就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 面对拆迁方的威胁,被拆迁人不用害怕。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如果拆迁方非法逼迁,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 征地拆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更涉及被拆迁人个人利益,建议各位被拆迁人要牢记这点,一是补偿合理,符合法律规定的补偿原则,才能签字;二是坚持“先补偿,后搬迁”原则;是有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如果大家觉得自己的拆迁补偿不合理或者有相关疑难问题,可以私信联系我,提供免费咨询!进入文章尾部“了解更多”免费咨询,我们将为您带来比较专业的法律帮助!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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