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的连麦直播咨询中,询问民间借贷纠纷的朋友为数不少。老百姓之间借钱,论金额大小,故事都差不太多,比较终的纠纷也都是欠钱不还、久拖不决。在明律师觉得,民间借款行为中暴露出的法律问题,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领域同样有参考借鉴意义。本文,笔者就给大家啰嗦上两句。正是以这样一种标准严格要求,房屋拆违建的律师才有了今日的发展规模,才有了能够力压竞争对手的傲然之势。 【借贷行为为何遇麻烦非这两件事没做好】 老百姓之间借钱,借的时候说的好好的,怎么一到还钱时就会出问题呢原因外乎以下两点: 一是钱借出去时没打借条,没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能借出钱来的,那都是信得过、知根知底的同学、同事或者熟人、朋友,哪儿好意思非得让人家写借条呢…… 但是好面子的结果却一定会反映在法律问题上。你借出去5万元,结果人家就是拖着不还了,甚至拉黑、删除好友玩儿失踪。 出借的一方势必要去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那么请问,你没借条该怎么诉或者换个问法,你该怎样证明你们之间曾发生过借贷行为 民事诉讼讲究的是一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原告当然要首先举证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有的朋友说了,虽然没有借条或者合同,但我有微信、银行账户的转账记录啊。 不过试问,有转账行为就能认定是借款么也许是赠与呢也许是生意上的往来呢显然,单凭微信、银行账户的转账记录,证据上是不足的。 所以,你还得费劲心力去找聊天、通话截图和录音,甚至去找证人…… 二是出借对象还款能力。借钱的关键,在于明确对方有还款能力。如果你明知对方家境十分困难,借款是为了给重病的亲人手术、住ICU用,那么比较好就不要指望对方会还钱,全当做慈善就完了。 下既房产也汽车,更没有古董字画、珠宝玉石,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人多了去了,总不能让人家像杨白劳那样拿女儿抵债吧 所以说,你要借钱给别人,就需要先弄清对方到底有还款能力。如果确没有,要么就别借,要么就全当献爱心,没必要为了几万块钱去纠结太多。 起诉到法院了,法院也判了我们胜诉,但对方就是没钱还,我再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就一定有的还吗不一定。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同样是这两个问题】 在在明律师的核心业务领域征收、拆迁退中,要去和拆迁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你同样需要面对与上文相似的两个问题: 一是是否签订了书面的补偿安置协议,是否在签约后留有原件,以及约定内容是否全面、完备。 这里面包含层要求。首先你得签了书面的协议,而不能全靠地方的口头承诺;其次你得在签字后留有一份协议原件,不能都被拆迁方带走;再次你得确保协议内容的全面、完备,这就需要被拆迁人有能力对协议的每一个条款进行细致的审查,保证该有的都写在上面了。 如果你拿不准上面这些事,就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请律师为你掌眼把关。我们在咨询中遇到过太多宣称自己签了空白协议的被拆迁人,问我们该怎么办,坦率地讲这东西一定是不好处置的,要费很大的周折,还不一定能收到理想的效果。 二是你要明确拆迁方有履行协议约定的能力。在行政征收中,征收方只能是某个县级,签字的主体也必然包含某一级的部门,这种情形下的协议履行一般是有保障的。 毕竟,“衙门”是跑不掉的,新官也必须理旧账,通常而言履行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内容问题不大。即便出了毛病,老百姓也知道该去找谁,该怎么起诉。 但问题就出在那些开发商、房地和村委会等民事主体上,这些人究竟有履约能力,安置房能不能如期建得起来,会不会半道上暴雷、跑路,这是真命题,而不是假命题。 故此,当被拆迁人在城中村改造、旧村改造、城市更新等协议搬迁项目中要去和民事主体签约时,就有必要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对甲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一番调查了。 毕竟,房屋拆迁是件大事,可不是借几万元钱,说不要就不要了的。一旦开发商出了问题安置房停建,被拆迁人想通过民事诉讼去解决安置问题,可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在明律师比较后要提示广大被拆迁人的是,法律意识的有、强弱是会体现在任何具体事务中的。往往那些借钱时不打借条、盲目相信他人的人,在拆迁中也容易犯下同样的错误。故此,将这二者联系在一起论述一番绝非牵强的刻意所为,而是有着现的意义的。被拆迁人群体一定要在协商、签约的全过程中牢固树立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时刻做好拍照、录音、录像、截图等留存证据工作,确保在关键环节上与拆迁方“立字为据”,这样才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可能的法律风险和后续麻烦消解于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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