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了解590号令的意义在于能够对拆迁过程中征收方存在的行为做出准确的判断,并且及时制定维权策略。与此同时,安置补偿法律规定也不再是比较陌生的行业,越来越频繁的进入大众的视线,获得更多的关注和认可。 通常情况下,老百姓作为被拆迁人处于弱势地位,征收方拥有权力、信息、经验,也正因如此往往是征收方掌握着征收谈判中的主动权。被拆迁人只能通过590号令对拆迁程序、补偿标准等内容作出的规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被拆迁人在学习590号令的同时也要懂得运用这其中的法律知识。 1、 违建房屋、临时建筑的补偿须视情况而定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子是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很难获得补偿的。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子是违建且证,或者其他政策原因禁止建房而造成的违建,那么只要在合法面积范围内,是可以争取到补偿的。 2、强拆 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逾期不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论该建筑物是否是违建,未经审批直接强拆都是的。小编建议各位拆迁人在拆迁前先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不要等到手续都办完了、超过了规定失效期才想起来维权,这样是徒增难度的做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拆迁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19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如果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价低于周围类似房屋的价格,拆迁后生活水平将下降,这种情况的补偿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4、先补后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在签订好补偿协议后拿到与合同上数目一致的补偿款后再搬迁,否则等房子拆迁您的拆迁补偿没有落到位,到时候您就连仅有一个和征收方谈判的筹码都没有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590号令”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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