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目前主要的是《土地管理法》及其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唯有通力合作,我们才能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怎么样的价值发挥出来,供应市场的发展需要。 征收补偿应遵循合理补偿原则,也就是不得因为征收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 宅基地上自建二层楼房遇到征收,会出现什么情形 是否可以争取全面积补偿 以下结合际案例进行简单分析。 1、宅基地自建楼房一般会出现的情形 农村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尤其是老房子,或者老宅基地翻建房屋,多半会存在房屋没手续或者手续不全的情况,平时居住多年可能都风平浪静,征收来了,土地管理部门、建设规划部门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就有可能以房屋证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要求房主限期自行拆除,更有甚者直接强行拆除。 这里面不排除拆违代征收的低成本征收做法,同时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各位房主,如果被通知限期拆房或者收到了其他相关书面通知,及时咨询律师,万万不可一撕了之或者置之不理。 证不代表就是建筑,也不代表不能争取合理补偿,违建认定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2、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 要对宅基地和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其中房屋、院墙、水井、树木花草等均需要给予补偿。 在补偿方式上,条件允许的,可以另行批出宅基地,补偿房屋重建成本;或者纯货币补偿,宅基地地价+房屋的重建成本;或者房屋安置,按照合法房屋的际面积和安置房屋面积1:1的比例起算进行安置,不论是哪种补偿方式,均需要遵循合理补偿的大原则,也就是说不得因为征收征收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 3、需要注意 如果涉及征收的房屋属于城中村或划入了城市规划区,此类情况下权利人有权主张参照周围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补偿。 如果住宅兼有经营行为,持续经营并办理了相关经营手续,停产停业损失也是需要补偿的。 征收比较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诸多,同时需要考虑历史因素当地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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