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扩大棚户区改造的施,很多质量很好且年代也不久远的房子被列入了棚户区改造。对此很多被拆迁人有意见,可得到的答复是这是当地行为,具有强制性,你要不同意签字,就等着当地来强拆吧。当地真的可以随便强拆吗今天,我们就要探讨一下,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强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以让被拆迁人心中有数。一开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便发展的一发而不可收拾,逐步开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首先还是先跟大家分析一个案例。 家住山东济南的方先生的房子是其父亲从他人那里买的,年代不远,而且房屋质量很好。其父亲去世后,通过继承把房子过户到了方先生下,可在办证时为了少交办证费,就少登记了房屋面积。这次遇到当地拆迁,规定房屋面积以登记为准,这让方先生哑巴吃连,有苦说不出,可方先生心里不服气,认为,虽然房产证没登记,但这确是自己的合法面积,不补偿不合理,因此没有签补偿协议。但拆迁人员反复说,如果你不签字,当地就要强拆,到那时你房子的面积不管多少,都没有用了,而且还会扣掉奖金。如果你现在签字,我可以在装修上多补偿一下。方先生在这种强大的心理压力下签了字,但没过几天他后悔了,拒绝交出房屋给当地拆除。在此情况下,当地突然组织人员强拆了方先生的房子。后,方先生委托律师维权,起诉当地强拆,经法院审理认为,方先生虽然签了补偿协议,但在没有自己主动履行的情况下,当地只能先起诉方先生要求履行房义务,在法院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判决当地强拆,后通过协商,当地同意赔偿方先生各项损失340万元。根据以上案例我们看出,论被拆迁人是否签订补偿协议,当地都权施强拆行为,只能通过法院司法审查后强拆。除了以上职权方面的条件外,根据比较高院的司法解释,强拆国有土地的的房屋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否依法公告了征收决定和补偿安置方案,因为这是当地施征收的合法前提,否则根本谈不上有资格申请法院强拆,二,依法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了评估,并将评估报告送达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和鉴定,,就补偿问题与被拆迁人协商,协商不成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告知被拆迁人不服可以复议或诉讼,四,超过诉讼期或者当事人起诉,生效判决作出后,才可以申请法院审查司法强拆,在诉讼期内不得申请,五,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征收是否合法,补偿是否公平合理等内容后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如果裁定准许执行,当地才可以组织施强拆。 比较后给大家总结一下,当地要强拆是要履行很多法律程序的,被征收人不要轻信拆迁人员的强拆恐吓,但要在征收补偿过程中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制约行政权力,比如法律规定,在诉讼中当地是不能强拆的,因此积极起诉起码可以为提高补偿争取到时间筹码。否则如果让当地的征收程序一路没有阻碍,则很就会走到强拆的步骤,到那时就会陷入被动局面。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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