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拆迁,叫冷暴力拆迁。对于现在的市场行情来看,房屋拆迁的赔偿标准一览表有著极具优势的发展前景和极其优越的生态环境。 不开拖拉机不动粗,只管把拆迁协议往你面前一放,签了万事大吉,不签就赖在家里,完全一副“耗不走你算我输”的架势。 江苏如皋有过这样一个案子,整整24小时,几个拆迁队的大汉在被拆迁人家里赖着不走,油盐不进。被拆迁人陈先生一家人被堵在家里出不了门,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拆迁一方死猪不怕开水烫,被拆迁一方全家很惆怅。这种局面该怎么应对律师这里告诉大家一些可行的办法。 首先,我们可以报警。 “赖在被拆迁人家中不走”的局面,其已经形成了一个僵局,被拆迁一方似乎只剩下两种选择——要么乖乖滚,要么发发狠。滚是不可能的,狠也是不理智的行为,律师也不建议用这样的形式来解决问题,暂且不说以暴制暴的方式能不能制住拆迁一方大汉,即便制住了但又不慎造成了人身伤害,对于被拆迁一方而言是得不偿失的。 破解双方的僵局,要么一方退让,要么寻求第方的帮助。而此时寻求第方帮助的比较好方式就是报警,因为在大多数拆迁“冷暴力”中,拆迁方往往会对被拆迁方进行各种威胁,甚至是对被拆迁方进行人身自由的限制,这就已经对被拆迁方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 根据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危及公民人身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也就是说,对于拆迁方的赖行为,警方是有义务进行处置的。 第二,保存报警、处警等相关证据。 防人之心不可,我们希望全世界的警察都是人民群众利益的守卫者,但现往往很残酷,警方不作为的案例并不是没有。很多被拆迁人虽然多次报警求助,比较终也是济于事。 在如皋的案件中,陈先生一家曾经报警求助,民警也来了,但是并没有对拆迁方的赖行为进行劝阻,也没有采取任何解救措施,只是了解情况后就匆匆收队。拆迁方和警方之间有没有利益勾连,我们从猜测,但民警这样的处警方式,疑是一种不作为,也是对拆迁方赖行为的一种放纵。 此外,从现司法裁判来看,由于许多被拆迁人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起诉警方的基本都是败诉,法院总能为警方在履行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方面找到“有利的证据”,证明警方履行了自己的法定职责。所以,我们在报警时必须要留一个心眼,用录音等方式,尽可能保存报警、处警等相关证据,以便日后进行维护个人利益时所用。 第,寻求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法律帮助。 如果遇到了拆迁方赖,警方又不作为的极端情况,那么寻求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可能是比较逃离困境的一种方式。因为被拆迁方一家被困在家中,即便有千般手段也发挥不出来。而在外的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可以动用的法律手段就比较多了。 在如皋的案件中,我们在接到求助信息时,首时间让陈先生再次拨打110,并录音保留证据。随后,我们又向当地如皋市局寄发书面的《人身安全保护申请书》,向当地再次寻求救助。第二天,我们又向如皋市人民行政单位寄发了《律师联络函》,向当地行政单位如反映陈先生一家被逼签的状况。经过多重努力,陈先生一家的困境比较终得以解除。 在拆迁方从陈先生家撤走后,我们还向法院起诉当地,由于证据保存较完备。法院判决确认当地未依法履行处警法定职责的行为,为陈先生下一步的维护个人利益奠定了基础。 比较后,小编想提示广大被拆迁人,面对拆迁方耍赖、花式逼迁等难题,一是要有强大的内心,做好充分的心理层面和精神层面准备,不要被一时的困难吓倒而选择妥协,记住笑到比较后的人才笑得比较好;二是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善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利用法律武器来打压征收方的嚣张气焰,为自己的协商谈判赢得时间和空间。类似的“赖在被拆迁人家中不走”的近乎流氓的行径,律师将与广大被拆迁人一起斗争到底!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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