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谈:拆迁律师的收费有规定吗 

2024-08-04 21:3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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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律师的收费有规定吗众所周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电话的出现值得很多人的关注,激起了整个市场的波澜。

拆迁律师的收费没有规定,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

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

律师代理分为以下几种

首种:一般代理。依律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维护当事利。一般为纠纷标的的3-5%。标的高的话也可以低于该比例。

第二种:风险代理。按胜诉金额或以得到的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或按减少的支付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比例当然高于一般代理。

第种:半风险代理。给一定的基本费用,其他的再按风险代理计算,当然就介于一般代理和风险代理的比例之间。

二、律师收费考虑哪些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签订拆迁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

1、必须公证

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同时,被拆迁人应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证明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交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2、注意期限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初出茅庐的小律师,和那些已经在律师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律师的收费标准,不可能是一样的,也没办法统一去设定拆迁纠纷过程当中涉及到的拆迁补偿款的多少,如果拆迁补偿款已经上千万元,拆迁律师的收费标准不会只有区区几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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