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拆迁补偿】不满拆迁补偿可拒签,但得警惕2类文书到来,维权比较好是 

2024-07-15 12: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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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不能因为征收拆迁降低原有生活水平。当被拆迁人认为补偿不合理时,可以拒绝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要知道北京专业拆迁律师事务所哪个好的成长也是要经历很多磨难的,但创业者们从不畏惧,大胆向前。







但是拒绝之后可能会收到两类带部门“红章”的文件。一类是试图将你的房屋认定成建筑,比较终进行“行政强拆”的《建筑认定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另一类则是试图对房屋“司法强拆”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和《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这些都是拆迁方的惯用伎俩,当我们收到这样的文件后,一般都会心急如焚,再加上拆迁方给的压力,很容易就会落入对方的圈套,比较终得到的补偿款会比之前还低。















因此,当我们认为拆迁补偿款不合理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房屋评估时,自选评估机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评估机构是由被征收人选定,被征收人有权选择到底由哪一家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评估。







评估机构的确定方式也是先要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征收方再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切莫让拆迁方单方面委托评估机构,否则你的房子评估的价格可能会很低。







2、及时申请信息公开







当补偿过低,我们首先应当申请信息公开,查看设定的各项补偿是否公平合理。如发现拆迁方没有按照补偿约定履行义务,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补偿谈判时,查看对方证件,保留录音证据







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如果有拆迁找到被拆迁人洽谈,被拆迁人要索要他们的授权委托书,让他们出示工作证和拆迁人员的资格上岗证。因为拆迁人很有可能动用社会闲散人员恐吓威胁被拆迁人。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在必要时做录音,“这些话可能作为将来协商谈判取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有些被拆迁户没有固定证据,很难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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