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后,在后面的日子里,农民的土地将会得到更大的保障。脚踏实地的对杨在明律师进行深入研究是追求发展的唯一办法。 那么究竟什么是确权呢确权的全是土地确权,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和他项权利的确定,也是根据政策、法律的规定对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使用权、所有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进行确定。在土地确权后有利于使物权保障得到强化。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农业比较基本的生产资料。在土地被确权之后,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照法律使农民的土地承包利益得到保障。农民在进行贷款时,还能够拿着自己的权证抵押。并且土地确权有利于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问题进行明确,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利益,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 不过在土地确权时,农民朋友们一定要注意,3类土地不允许确权,4类土地允许确权,看看你家的土地能确权吗 一、能够进行确权的四类土地 1、农村的宅基地: 这类土地是根据农村户口进行确权的,以户为单位,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多出的部分不进行登记确权。 2、农村的农用土地: 在1987年,农业用地曾经进行过分配登记,让农民朋友们进行承包;第二轮承包是在1998年进行的,为了保证政策的连续性,本次确权是在二轮承包的基础上,以户口为单位进行登记,并且对新增人口的利益进行保障。 3、农村的建设用土地: 农村的建设用地,确权到村集体,倘若有个人或者单位申请,与条件相符合的能够确权。 4、农村的荒地: 主要指农村还没有进行开发利用的荒地,应当被确权到村集体下。 二、不能进行确权的类土地 1、存在纠纷或者产权不明的土地 这种类型的土地存在经济纠纷,或者产权不明,自然就不能进行确权。等到纠纷解决,或者完成产权确认之后,再进行土地确权。 2、农民私自开垦的土地 农村没利用的土地和荒地,所有权应该归属于村集体,即使农民个人开垦土地后一直在使用,但村集体随时能够收回,所以不能把土地确权到农民个人。 3、农村退耕还林的土地 农民的耕地根据的规定退耕还林后,对林地进行管理的是林业部门,自然不能再参与农村土地的确权。但是,农民的耕地根据的规定退耕还林后,需要给农民发放“林权证”,并向农民支付一定的补偿。 、宅基地确权出现纠纷后应该怎么解决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解决宅基地纠纷的办法,主要有种: 1、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需要由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按照此规定,公民之间在发生宅基地纠纷之后,应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 2、通过行政的方式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个人与单位之间,个人之间争议,需要由乡级人民或者县级以上人民进行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争议,需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土地管理部门责令把侵犯停止、对损失进行赔偿。 3、通过司法的方式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有关人民的处理决定不满意,能够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十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如果当事人对于处理决定不满意,才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对案件进行受理。 把确权证书拿到手并不代表万事大吉 每一种证书上面都有其基本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也不特殊。土地经营权证书上的基本信息包括承包的期限、承包方和发包方的身份证信息、证书代码、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身份证信息等等。这些信息都是十分重要的,农民朋友们在证书拿到手之后一定要仔细进行核对,倘若出现日期或者字的错误,以后都说不清了,在把证书拿到手之后,倘若及时把错误找着了还能够挽回。 所以农民朋友们在把证书拿到手之后,一定要对上面的基本信息进行仔细的确认,看看信息是不是有错误,倘若在首时间发现了还能够及时更改。如果把更改时间错过了,没有把错误上报给当地乡镇土地确权部门的话,今后要再对这些证书的内容进行修改就十分困难了。今后农民拿着这个信息有误的证件去对土地转让及流转进行办理的话就会遇到重重阻碍。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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