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房在农村属于比较常见的,也就是常说的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在农村占地拆迁时,证房的赔偿一直是个问题,没有房产证导致拆迁房一度不认可证房的合法性,因此,有没有赔偿以及赔偿比例的问题,经常有纠纷从新的数据可以看出,房屋被强拆后,国家按什么赔偿标准市场影响力越来也大,产品占有率也相对的增多,未来很有潜力。 1、证房屋权利归属 首先要明晰的就是证房屋的权利性质。如果房屋已经办理权证,那么房屋所有人就由不动产的物权。如果是没有办理权证的房屋,房主没有权。因为证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物权未设立,只有等到权证办理完毕之后权利人才能取得完整的权利。尽管我国法律并明确规定期待权的相关权能,但就法理而言权利人对证房屋的期待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可继承性。 2、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您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3、证房产拆迁补偿考虑因素 可以考虑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综合制定证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 ①严重违反城乡规划及土地管理法或明知已经发布征收公告或者即将被征收而恶意抢建的房屋可以不予补偿。但论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对被征收人的土地使用权都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②房屋建造的时候是合法的,但没有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以农村为例,以下四种房屋应该得到全额补偿: 一是祖传住宅,世代承袭并有人居住,就属于合法住宅; 二是城镇化规划的区域房,常见于城市周边和城中村的拆迁; 是20世纪50~60年代修建的房屋,由于历史特殊性,这段时期的证房是合法的; 四是合规老房子,跟祖宅不一样,老房子没有规定世代居住和继承,因为以前房屋修建的管理没这么严格,有些证件的办理也是是后来才要求的,所以只要房屋修建之初符合当时的要求,就认为是合法的。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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