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征收补偿的过程中,如果合法权益被侵害,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许多方式进行维权,例如提起行政诉讼或是申请行政复议。但是一些被征收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因此会采用一些错误的维权方式。这些方法,不仅会浪费被征收人宝贵的时间、精力,甚至比较终会因为过了诉讼时效而法成功维权。下面小编将为您总结一些常见的错误维权方式。据相关报道,拆迁补偿安置房屋在很大一部分程度上引领著市场行情的变化。 一、盲目相信“上访”和“媒体曝光”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选择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是比较为合理、有效的方式,但是一部分被证人往往有错误的想法,他们认为这类“民告官”案件,早已和法院串通一气,法院是不可能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打官司的话自己必输疑,不过是白白浪费律师费。因此他们放弃了诉讼这一维权途径,转而盲目地将全部希望寄托在了另一类维权方式,即上访、媒体曝光等。 信访确是一种法律规定的维权途径,通过信访在某些时候是可以解决一些问题的。但需要明白的是信访局、信访办这类机构只是一个接待部门,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受理、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对信访事项进行协调、督查等,对信访事项往往是权直接处理的。因此,将维权的希望寄托在信访上是十分不明智的举动,甚至不少当事人因为将时间浪费与信访上而错过了诉讼时效,得不偿失。 媒体曝光是近几年兴起的另类维权方式。由于互联的发展,媒体曝光的事情很就会在上发酵,似乎能够给相关部门造成很大的舆论压力,敦促他们解决问题。但是想要通过媒体曝光来解决问题不是十分简单、轻松的。一来,并非所有的征收维权事件,媒体都有心思、意愿去曝光。二来,大多数曝光的媒体并非有十分重大的影响力,即使曝光也没有多大效果。 因此,不可否认信访、媒体曝光等维权方式在某些时候确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但需要明确的是,由于这两种方式的结果、发挥作用所需要的时间都具有不可预测性,因此将维权的全部希望都寄托于此是错误的做法。 二、暴力反抗 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被征收人处于弱势地位。因此一部分被征收人认为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等方式是法对抗强大的征收方的,甚至某些被征收人认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所以他们往往会选择暴力反抗等极端方式。 暴力反抗可能一时能够保护自己的房屋不被征收拆迁,但它会随着带来许多问题。例如如果爆发肢体冲突,出现人员伤亡,被征收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更为重要的是,原本被征收人拥有许多维权势,但是如果采用暴力反抗的方式就有可能失去此种势,降低成功维权的可能性小。 、忽视专业律师作用,单纯依靠自身 在际生活中,往往存在着这样一类被征收人,他们觉得自己有足够的能力自行维权,不相信专业律师所能发挥的作用,试图通过自学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问题。 但需要明确的是,房屋征收案件是非常复杂的。房屋征收补偿纠纷存在于和普通公民之间,涉及问题众多,仅仅依靠基础法律知识是法解决的。一般都需要一整套、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来有方案、有步骤地完成。由于专业律师都拥有丰富的经验,具有对案件进行分析、调查的能力。同时有着精湛的谈判技巧,能够利用自己的人脉、经验,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因此寻求律师的帮助是正常、合理的做法。 当然,不可否认某些被征收人能力很强,可以自学成才,靠自己的努力就能解决问题。 因此,在进行房屋征收补偿维权时,并不是必须要寻求律师的帮助,如果自己就能解决当然更好。需要提醒的是某些被征收人,如果自己法解决就应当及时咨询律师,一味拖延不能解决问题。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在进行房屋征收补偿维权时,某些被征收人可能会选择的错误的维权方式。如果想要成功维权,拿到合理的补偿款就应当避免上文提到的错误做法。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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