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拆迁部门要先给予补偿后才能拆迁,房屋拆迁部门不能采取暴力的手段强制搬迁,但是现生活中很多人会认为强拆时报警是没用的,小编为大家总结遭遇强拆时,报警到底有没有用!现在,大家对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都比较关注,希望能从中获得更多的收益。 一、遭遇强拆时,报警有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遭遇暴力强拆时,被拆迁人报警是有用的,机关接到报案后,应该立即到现场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遇到拆迁,报警不处理应该怎么办 在现生活中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暴力拆迁等的拆迁行为民层出不穷的,拆迁严重侵犯被拆迁人的财产权利,那么遇到拆迁,报警不处理如何进行处理 遇到拆迁,报警不处理应该怎么办 被拆迁人遇到拆迁时,如果报警后警察不处理的,警察的行为是属于渎职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露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乱纪的行为。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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