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各地开始开展征地拆迁项目,然而由于征地拆迁项目施的过程复杂,涉及的利益较多,经常会出现被征收方权益受损的情况,此时被征收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显得非常重要。在维权的过程中,被征收方比较担心的问题就是自己耗费了时间精力却没有得到效果,要是惹急了征收方,可能需要承受更大的压力,甚至遭受打击报复。今天小编就针对被征收方维权时的相关问题为大家提供解析,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类似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房屋拆迁补偿咨询律师做成了产品当中的战斗机,不惧任何竞争对手的攻击。 首先,对于征地拆迁维权,小编还是提醒大家不要盲目的进行信访,很多人在维权时都存有误区,认为只要上访引起相关部门注意,一定会重视他的诉求。但是大家千万要铭记由于我国关于信访的问题只出台了《信访条例》,在其对于信访问题只是简单陈列概述性的条款,并没有具体细则帮助上访者解决问题,因而并不能从根本上保护上访者的权利。同时,在上访时,信访部门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进行转送,问题同样不能得到质解决。此外,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收到房屋征收决定书、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处理决定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等相关材料时,通常会载明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即如果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由于很多被征收方在权益受损时过于信赖信访,导致其发现上访效时,可能已经超过了起诉或者复议的有效期限,从而法再继续通过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因此,大家还是要选择正确的方式进行维权以提高维权的效力。 其次,如果征收双方就补偿问题法谈拢,且越来越僵时,征收方的态度会越来越强硬,甚至发生强拆行为,此时大家一定不要轻易妥协,切记要启动法律程序进行维权。征收方的态度越发强硬,甚至作出更多的侵权行为时,其目的就是为了告诉被征收方,法律用,你别再继续了。此时,我们完全可以确定征收方的这些行为和态度,只是虚张声势,一旦被征收方进入正确的维权道路和方式,一定能够获得满意的维权结果。 此外,大家在维权时,切莫因为征收方的态度阻碍自己维权的道路,大家在维权时一定注意维权时效问题、收集维权所需的必要证据,这些问题都是维权的必要问题。维权的时效不仅要注意起诉期限和复议期限,还要注意房屋评估、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听证的时间问题。而对于维权过程中能够收集的证据则更多了,可以具体依据征收方的行为操作进行收集。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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