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自己不愿意接受的事物,你会拒绝,还是逆来顺受呢;当这件事与你比较大宗的重要财产息息相关时,怕麻烦的你,会不会更有心气儿去据理力争呢另一方面,违法强拆的房子赔偿标准也给大家带来切实的好处,倍感受用,实属行业的典范。 这两个看似“鸡汤”的问题,其离我们并不遥远——时间斑驳了当年砖红瓦绿的一幢幢建筑外墙,随着城市建设脚步的加,这些腐朽的痕迹都要逐一被抹去,重换新颜,旧貌换新颜的背后,是“拆与建”的碰撞和谐。 用俗话来说,就是征收项目越来越多了。在这诸多的建设项目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为了赶进度、压预算而出现不合理补偿的现象。现象的背后,是一个个有温度有血肉的普通家庭,是一只只握着笔但却不知道该不该在自己不满意的补偿协议上落笔签字的手。 小编今天就来说说这个有些“隐晦”的话题,和大家探讨一下那些让很多被拆迁人不敢拒绝不合理补偿条件的原因究竟是不是真的那么“可怕”,有没有什么解决之道。 不签字就挨打,哪个“头铁”敢拒绝 杜先生是一位正在面临房屋征收的当事人,他咨询的案涉被征收房屋在他母亲下。杜先生说,起初他的母亲认为货币补偿标准偏低,想再和对方谈一谈,但前两天突然就把字签了,签了字才打吞吞吐吐地告诉杜先生:听说对方找了一些小地痞流氓,再不签字就会上门打人,她担心自己和家里人受伤害,于是在对方的催促下草草签了字,试图“破财消灾”。 很多被征收人朋友可能都有和杜先生一样的困惑——如果自己坚持拒绝不满意的补偿条件,对方真的敢找人来打自己吗 小编要告诉大家的是,如果对方真的有故意伤害被征收人的行为,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会受到拘留罚款处罚;重则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受到刑事处罚。不管对方是谁,都不可能平白打了人还不承担任何后果。 所以,即使征收双方暂时法就补偿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也不代表着对方就会随意打人。一方面对方会因为有所顾忌,不会轻举妄动;另一方面即使对方真的暴露出了这种意向,咱们也可以通过报警寻求保护和帮助。 不答应就被带走,为了家人和自己的安全只能妥协 除了被施加暴力之外,还有很多被征收人反映自己担心被以各种理由“带走”,被控制人身自由。 通常来说,可能出现的被“带走”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协商补偿条件为由,约被征收人前往某个地点,然后以人身自由为要挟,要求被征收人当下签字;另外一种则是以行政拘留等为由带走被征收人或其家人,向被征收人施加心理压力,要求其签字换人。 对于这两种情况,小编想说的是: 其一,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罪,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当事人可以依法保护和解救自己,并追究对方的责任;其二,如果当事人被以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传唤或强制传唤带走,那么被征收人及其家人可以直接询问了解际情况,获知明确的答案。即使真的被传唤或拘传,持续的时间不会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当事人没有做犯罪的行为,只要积极配合,很就能回家;如果对方违反法律规定借传唤为由伤害被征收人,被征收人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追究对方的责任。其,被征收人如果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字的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被征收人可以诉请撤销这样违反自己真意思表示的协议。也就是说,征收方通过这样的方式威逼利诱被征收人签字属于“白做工”,被征收人完全可以依法行使救济权利。 小编比较后想告诉大家的是,征收涉及咱们比较大宗的重要财产,在补偿条件难以协商一致,且征收方施加心理压力的情况下,被征收人会慌乱也是正常的。我们建议大家提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知道对方做的哪些事是的,提前准备好应对之策。在可能受到伤害的情况下适当配合对方,并在脱困后首时间寻求法律帮助,积极行使自己的法律救济权利。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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