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生活中,由于拆迁涉及很多人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各方面的重大经济效益,这一块往往成为各种矛盾交织的。那么,暴力拆迁可能涉及哪些行为房屋强拆可以分为几类行政强拆由谁执行也就是说房屋被强拆怎么办向著良好的方向发展是可能的,未来还有很多值得我们期待的地方。 一、暴力拆迁可能涉及哪些行为 1、暴力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绑架被拆迁人、公然侮辱或捏造事诽谤他人等等,可能构成的刑法罪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侮辱罪、诽谤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报复陷害罪等等。 2、暴力损毁财物、强制拆除房屋方面: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3、监督管理部门、部门滥用职权或渎职方面:监管部门拒不查处行为、部门接到报警不出警、迟出警、不立案、不惩处或随意出警滥用暴力等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等。 二、房屋强拆可以分为几类 1、行政强制拆迁:行政强拆引是指现行条例下,由开发商或拆迁等主体执拆迁许可证进行的强制拆迁。 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新版中,“行政强拆被取消”。 2、司法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拆由谁执行 行政强拆引是指现行条例下,由开发商或拆迁等主体执拆迁许可证进行的强制拆迁。 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新版中,“行政强拆被取消”。强制拆迁与否拟全部由法院作出裁决,行政部门不再具有强拆决定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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