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看【农村盖房手续】在农村盖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2024-06-13 11:0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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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家新盖的房子,村里说是不符合规定,我很纳闷,该办的手续都办了啊”践中,像这位朋友一样的情况不少,今天小编通过本位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宅基地上建房的相关规定。也因此北京拆迁律师才会有越来越多的拥泵者为其加油助威,传播品牌的价值和功能。







一、农民盖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农民盖房需要办理如下手续:(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2)所在村民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镇进行初审,并负责调查工作:(4)镇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5)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规划局审核,确定规划选址意见,发批准文件。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发批准文件;(6)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7)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镇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行建设全程管理;(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申请竣工验收;(9)镇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同地保证金;(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二、关于农村宅基地建房的原则性规定有哪些







首先,房屋的高度要求。农村宅基地建房对房屋的高度有要求,根据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规定,住房层高必须在26-30米之间,底层层高不超过33米,每屋的高度不能超过33米,否则属于,际建房情况可根据当地建房规划而定。







其次,新建的房屋面积要求。农村宅基地建房面积一定要符合当地审批面积,如果有超标将会被限制建房。







然后,建造人必须是本村村集体成员的农民。农村宅基地建设必须是当地本村村集体成员,如果是外来人或者是户口在城市的居民都没有建房资格。当然相关改革试点地区例外。







再次,经过相关部门同意的。农村宅基地建设必须向当地村委会申请建房地点,直到乡镇、县一级审批同意后才能开始建设,不然会被拆除。仅仅是村长同意或者点头了,是不能随意建造房屋的。







比较后,不得私自占用耕地或农用地建房。农村宅基地建设不能占用耕地,因为会浪费宝贵的耕地资源。随着对土地资源保护越来越严,用耕地建房会面临重罚直至刑事责任的追究,















、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要满足什么条件







首,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第二,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第,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第四,经县级以上人民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第五,县级以上人民规定的其他条件。







小编比较后想提示大家的是,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节点上,各种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等改革政策层出不穷,农民朋友的选择面也是越来越广。大家在作出决定前一定要及时了解当地比较新的政策措施,及时咨询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等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争取搭上改革这班顺风车,为今后的生活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保障,尽量避免其中所隐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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