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律师提醒强拆四步流程正是因为北京在明的迅猛发展,所以给行业也带来了新的契机。 首步,催告阶段。 如果在期限内拆迁户针对征收补偿决定,既没有复议也没有诉讼且没有搬家房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方应当下发履行征收补偿决定催告书。 践中,有些拆迁方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混为一谈,把征收补偿决定发成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这是的。拆迁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依法撤销。 第二步,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自催告函送达被征收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被征收人仍未履行《征收补偿决定》规定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即使拆迁户没有履行《征收补偿决定》的义务,拆迁方也不能擅自强拆。拆迁方应当向当地法院递交相应的材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五)被执行人的姓或者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步,法院审理阶段。 法院受理拆迁方强制执行申请后,会询问拆迁方和拆迁户双方的基本情况,调取相关证据来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执行性进行审查。 创为律师提示,在法院自立案之日起30天内,法院需作出是否执行司法强拆的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许强制执行的,会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相关裁定送达申请的机关。 第四步,强制执行阶段。 法院作出执行司法强拆的裁定,执行裁定送达给被执行人(拆迁户)之日起15日后,被执行人(拆迁户)仍未按照裁定要求履行义务,那么强制执行便正式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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