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说【拆迁】这是以拆违促拆迁啊! 

2024-06-03 18:4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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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时代经济的逐步发展,各地开始开展征地拆迁项目,然而由于征地拆迁项目施的过程复杂,涉及的利益较多,很多征收方为了节省征收成本,加征收进程,开始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作出侵犯被征收方权益的事项,其中就包括“以拆违促拆迁”,此时被征收方的合法房屋不仅被定性成“建筑”,在征收时还没有任何补偿。很多被征收方不禁困惑自己住了那么多年的房屋怎么就变成了“建筑”,今天小编就针对这样的问题为大家提供解析。从拆迁律师的参考价值来看,也能给其他行业带来很多的启发。







首先,究竟什么样的房屋才会被认定为建筑,建筑有哪些表现形式建筑主要指的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在相关部门的批准下,擅自搭建或者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主要表现为以下的几种形式:(1)没有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在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长时间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建筑物。















在房屋被认定为违建时,也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进行认定,并不是所有的部门都能认定违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知,主要有四个部门可以进行“违建”的认定,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乡镇人民、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上述的部门针对房屋的地点、建造时间、面积、用途、所有权等基本信息进行调查,同时告知当事人,并送达《认定决定告知书》。告知书中应当载明调查的结果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和当事人如果不服决定的救济途径和救济期限。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自行判断自己的房屋是否真的属于建筑,但是大家也应当明确并不是所有的证房屋都属于违建。证房屋产生的因素有很多,对于由于历史政策因素或者不守承诺导致房屋证的,不能认定其为违建,部门在认定违建时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进行认定。如果征收方在和被征收方就征收补偿协商谈判过程中,认定被征收方的房屋是违建,被征收方切记要求他们出具相关认定文件,针对文件内容判定自己的房屋是否真的是违建,还是征收方为降低征收补偿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如果被征收方法准确辨别自己的房屋是否是建筑,则应当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在律师的帮助下积极维权,切记不要随意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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