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可能会遇到一系列问题,比如失地、失业,补偿不合理、遭遇强拆等问题。首次遭遇强拆十分恐慌,再加之法律意识不高,被征收人并不知道该如何维权,比较终有一部分被征收人走上了上访维权的道路。但是,上访真的能解决问题吗并不能!不仅如此,上访对于被拆迁人维权是十分不利的。从一些观点来看,杨在明律师手机号码是多少能够较好的带动周边市场的快速发展,是核心的动力。 一、上访效果——扑朔迷离 关于信访的规定过于笼统,上访案件具体如何受理,受理之后如何处理得不到法律保障,一切成了未知数,结果也自然法预测。在本级上访果后就会有人想要越级上访,企图由上级部门进行监管,殊不知我国《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本机或上一级机关提出,越级上访属于行为。现中,上访人根本法到达上级信访部门,即使到了上访案件也法被受理。在这个过程中,上访人(被拆人)和地方机关(强拆方)的矛盾会加剧,显然这对解决纠纷十分不利。 二、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 在上访过程中,的确也有一些征收方妥协,与被征收人谈判,以提高补偿的方式安抚被征收人,劝说被征收人放弃上访。至此,纠纷表面上看是解决了。不过,这是比较理想的状态,现征收过程中,愿意让步的征收方可谓是少之又少。而对于大多数的被征收人而言,他们在上访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乃至金钱,这些可能比提高的补偿还要多。上访过程中,被征收人消耗的大量时间和随之而来的心理压力,都是金钱法计量的。因此,从整个过程而言,上访维权的付出和回报通常是不成正比的。 、复议、诉讼超期 上访耗时过长,往往会让被拆迁人错过依法维权的机会。针对非法强拆,我们可通过复议、诉讼两种方式进行维权。但法定的维权方式是有行使期限的,超过法定期限,案件法被受理、被立案。因为上访耽误我们比较有效的维权方式,比较终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结果,这是我们比较不愿意看到的。 小编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依法维权永远是比较有效、比较正确的维权方式,如果对于依法维权有困惑,可以咨询专业人士,切勿把时间浪费在上访上,错过维权金时机。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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