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回迁房一般多久可以拿到房子业内专家曾表示,强拆国家赔偿的途径有哪些的发展壮大是很有可能的,从其以往的数据报表可以很好的看出来。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补偿方式的,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房屋,依据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间而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践中,被征收人在收到评估报告时,会对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评估程序等问题产生异议,针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公示期间可以修正。首步是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在公示期间,当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时,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有义务作出解释说明与修正。 2、10日内申请复核。如果你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从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3、向专家会申请鉴定。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机构作出的复核仍有异议,这时应该在收到复核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会申请鉴定。 4、复议或诉讼。如果经过复核和专家鉴定,被征收人对房屋价值的评估仍有异议,这时房屋征收部门会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此时可以针对该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当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有明显与事不符或存在之处时,应及时提出异议。通过修正、复核、申请鉴定、协商订立协议、复议或诉讼的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补偿方式的,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房屋,依据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间而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进行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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