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遭遇强拆,首步该怎么走关系赔偿 

2024-05-30 14:1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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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这个词大家一定不会陌生,尤其是在现生活中,房屋拆迁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强拆的,当然强拆也是有征兆的,虽然被拆迁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拆迁补偿安置产生异议而拒签补偿安置协议的,是合理也是合法的行为,而一些拆迁方会通过断供水、供热、供气等非法方式逼迫被拆迁人,比较后导致房屋被强拆,被强拆对很多人来说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甚至有一部分人会认为都已经这样了那就妥协了吧,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遭遇强拆,首步中师告诉你该怎么走。一开始,房屋拆迁补偿律师便发展的一发而不可收拾,逐步开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一、强拆后的首步:诉讼时效很重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遭受强拆后起诉时效依据不同的起诉而定,如果是行政诉讼的,应该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比较长不超过20年,如果是民事赔偿诉讼的,起诉时效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首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也就是说,当我们遭遇强拆之后不要想着托关系等等其他方式解决办法,如果真的按照你所想的办法解决了问题,那么你的房屋就不会被强拆了,一定要抓住时机。







二、提出诉讼的同时申请赔偿







赔偿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待法院判决确认其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2)行政审判庭或赔偿会采取合议的方式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







(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会作出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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