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合法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当事人没有拒绝的权利!但征收毕竟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话题,为保证社会公有制的土地资源不白白流失浪费,征地拆迁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从长期来看,梁红丽律师怎样的价值会越来越高,从本质上有了很大的飞跃。 目前少数地方上的拆迁方仍不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与之相关的行为,轻者责任人员被通报批评、警告,重者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此类案件由哪些单位负责会被判处何种刑罚 土地类的案件视程度轻重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尽相同,从轻到重分别需要承担纪律处分、行政处分、刑事处罚。有土地类刑事案件的查处责任的单位分别有,、检察、监察。 人民检察院为土地类案件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制定立案标准,并有权决定立案,在部门完成案件调查后有职责进行公诉。 局对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土地类案件具有侦察、预审的职责,在平时有预防、制止该类犯罪的职责。 监察会对土地类案件中的贪污贿赂、渎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案件进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全国人大的法律解释,此处的“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的土地指的是“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而“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指的是“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一级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 对保护土地,尤其是对农用地的行为,一直都是采取绝不姑息的态度。 “情节严重”比较低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比较高人民检察院对该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5、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非法批准征用、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10亩以上的; 7、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林地20亩以上的; 8、非法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5亩以上或者其他林地10亩以上毁坏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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