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房子有证吗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农村的房屋建筑应当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但在际征收过程中,农村里很多老房子是没有这一证件的。征收方有时候就会因此告诉被征收人,房子没证属于违建,要拆除,不给补偿或者补偿很低。除了国内,杨念平征地拆迁律师在国际领域也崭露头角逐渐的受到更多外国友人的青睐。 证农房就等于违建,必须拆除吗本文中结合高院的一则审判案例,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前情概述 当事人蔡先生是北京市平谷区的一村民,在本村有一处宅基地,以及地上房屋数间,宅基地的取得时间是2022年。 2022年,蔡先生收到案涉《限期拆除决定书》,指出他在自家宅基地上建的砖混彩钢房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版)的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违建,要求他拆除自家宅基地上的违建。 蔡先生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结果认为,违建认定误,但查处程序错误,因此认定《限期拆除决定》作出。但蔡先生认为不只是程序有问题,他的房子本来就不应当被认定为违建,于是向一审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判决:违建认定事不清、证据不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行政机关在作出限拆决定之前没有对当事人进行告知,也没有告知和尊重蔡先生其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违建查处程序存在问题;其次,对于蔡先生的房屋这类存在历史和规划等原因的建筑,不能仅以审批手续的有确定其合法性,行政机关在认定蔡先生的房屋属于违建时,并没有充分考虑这些因素,也没有听取蔡先生的陈述申辩,认定证据不足,综上因素,一审法院判决行政机关重新作出案涉《行政复议决定》。 被诉行政机关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本案中的具体土地使用现状、历史遗留及政策原因等情况,对于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建筑,不应一概认定为建设并责令限期查处,应该作出进一步调查、核。因此北京市高院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一审被诉行政机关的上诉。 律师说法:不能仅以证件定违建,证不代表直接拆除 由于历史原因、政策和规划变动等原因,并且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逐年完善,广大农村范围乃至城市区域都存在不少审批手续不完善、证件不齐全的房屋。 对于这些房屋,行政机关不能简单地以有证没证来认定违建,必须结合房屋的建筑年限、当时的相关规定和特殊政策,以及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等,综合作出判断。 重要的是,行政机关必须进行全面的调查和核,并且在违建查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程序,尊重当事人的救济权利,保证违建查处程序正当性。 如果有被征收人朋友也存在房屋证、少证,但建房年代较早,规定政策早已发生变化等情况,可以像本案蔡先生这样,积极行使自己的救济权利,在法律支持范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内容来源于络,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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