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拆迁”的行政行为吗正是以这样一种标准严格要求,房屋拆违建的律师才有了今日的发展规模,才有了能够力压竞争对手的傲然之势。 暴力拆迁,指通过暴力手段强制进行征地拆迁的行为。停水、断电、放狗、放蛇;在白天强行冲进“钉子户”的家中一通乱砸;或是在夜晚强行入户将酣睡的居民抬出并控制住,瞬间就将人房屋夷为平地,这些行为都被称为“暴力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TA的作品
TA的主页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