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暴力逼拆”这意味着拆迁律师电话是行业的风向标,能够给人们带来很大的自信心。 采取暴力、威胁、中断水、热、电气和道路等强迫拆迁的是拆迁,并应根据情节给予赔偿、劳教或判刑处罚。 2、禁止“由行政机关或者开发商等主体强拆” 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行政强拆被取消”,由街道、乡镇、区或市及其主管的局、办或者开发商施的行政强拆是拆迁。 3、禁止“证件不齐全的拆迁” 拆迁必须要有相应的审批文件,例如说: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用地范围图)、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属于产权调换的应当附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临时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本地银行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拆迁中涉及依法由代管的房屋、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军事设施的,应当有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4、禁止“没有谈妥补偿就强迫搬迁” 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即让被拆迁人先拿到房子、或先拿到钱、或先拿到临时安置费、或先拿到周转用房以后才搬家,先拆迁后补偿是拆迁。 5、禁止“司法强拆申请程序不严格依法” 施强拆是在区、市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执行,强制拆迁与否拟全部由法院作出裁决,行政部门不再具有强拆决定权。 6、禁止“拆迁合法保障” 在被拆迁户未拿到补偿金、或未拿到有明确地点、面积的产权调换房屋或周转用房的情况下法院施的强拆是拆迁。 一、拆迁方必须要做的 1、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2、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市、县级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3、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二、被拆迁人不能做的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上述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载明暂停期限。暂停线比较长不得超过1年。 如果大家觉得自己的拆迁补偿不合理或者有相关疑难问题,可以私信联系我,提供免费咨询!进入文章尾部“了解更多”免费咨询,我们将为您带来比较专业的法律帮助!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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