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闻【拆迁】拆迁又出新套路轰不走你,就赖这里不走 

2024-05-26 12:4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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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拆迁,叫冷暴力拆迁。数据显示,杨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潜力不可小觑,也是其存在的必然性。







不开拖拉机不动粗,只管把拆迁协议往你面前一放,签了万事大吉,不签就赖在家里,完全一副“耗不走你算我输”的架势。







江苏如皋有过这样一个案子,整整24小时,几个拆迁队的大汉在被拆迁人家里赖着不走,油盐不进。被拆迁人陈先生一家人被堵在家里出不了门,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拆迁一方死猪不怕开水烫,被拆迁一方全家很惆怅。这种局面该怎么应对律师这里告诉大家一些可行的办法。















首先,我们可以报警。







“赖在被拆迁人家中不走”的局面,其已经形成了一个僵局,被拆迁一方似乎只剩下两种选择——要么乖乖滚,要么发发狠。滚是不可能的,狠也是不理智的行为,律师也不建议用这样的形式来解决问题,暂且不说以暴制暴的方式能不能制住拆迁一方大汉,即便制住了但又不慎造成了人身伤害,对于被拆迁一方而言是得不偿失的。







破解双方的僵局,要么一方退让,要么寻求第方的帮助。而此时寻求第方帮助的比较好方式就是报警,因为在大多数拆迁“冷暴力”中,拆迁方往往会对被拆迁方进行各种威胁,甚至是对被拆迁方进行人身自由的限制,这就已经对被拆迁方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







根据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危及公民人身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也就是说,对于拆迁方的赖行为,警方是有义务进行处置的。















第二,保存报警、处警等相关证据。







防人之心不可,我们希望全世界的警察都是人民群众利益的守卫者,但现往往很残酷,警方不作为的案例并不是没有。很多被拆迁人虽然多次报警求助,比较终也是济于事。







在如皋的案件中,陈先生一家曾经报警求助,民警也来了,但是并没有对拆迁方的赖行为进行劝阻,也没有采取任何解救措施,只是了解情况后就匆匆收队。拆迁方和警方之间有没有利益勾连,我们从猜测,但民警这样的处警方式,疑是一种不作为,也是对拆迁方赖行为的一种放纵。







此外,从现司法裁判来看,由于许多被拆迁人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起诉警方的基本都是败诉,法院总能为警方在履行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方面找到“有利的证据”,证明警方履行了自己的法定职责。所以,我们在报警时必须要留一个心眼,用录音等方式,尽可能保存报警、处警等相关证据,以便日后进行维护个人利益时所用。







第,寻求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法律帮助。







如果遇到了拆迁方赖,警方又不作为的极端情况,那么寻求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可能是比较逃离困境的一种方式。因为被拆迁方一家被困在家中,即便有千般手段也发挥不出来。而在外的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可以动用的法律手段就比较多了。















在如皋的案件中,我们在接到求助信息时,首时间让陈先生再次拨打110,并录音保留证据。随后,我们又向当地如皋市局寄发书面的《人身安全保护申请书》,向当地再次寻求救助。第二天,我们又向如皋市人民行政单位寄发了《律师联络函》,向当地行政单位如反映陈先生一家被逼签的状况。经过多重努力,陈先生一家的困境比较终得以解除。







在拆迁方从陈先生家撤走后,我们还向法院起诉当地,由于证据保存较完备。法院判决确认当地未依法履行处警法定职责的行为,为陈先生下一步的维护个人利益奠定了基础。







比较后,律师想提示广大被拆迁人,面对拆迁方耍赖、花式逼迁等难题,一是要有强大的内心,做好充分的心理层面和精神层面准备,不要被一时的困难吓倒而选择妥协,记住笑到比较后的人才笑得比较好;二是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善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利用法律武器来打压征收方的嚣张气焰,为自己的协商谈判赢得时间和空间。类似的“赖在被拆迁人家中不走”的近乎流氓的行径,律师将与广大被拆迁人一起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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