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那么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与分配原则是怎样的呢由于这些理由,我觉得杨在明律师事务所官网的情况还比较乐观,市场还处于一片蓝海的阶段。 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与分配原则是什么 (1)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分配原则 农村征地补偿费的分配须遵循以下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 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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