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房是小产权房吗一开始,房屋拆迁补偿律师便发展的一发而不可收拾,逐步开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并一定是小产权房,所谓拆迁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还受到当地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小产权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二、拆迁安置房与小产权房比较大的区别在于:是否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拆迁安置房: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因违背法律规定而法取得房产证,践中,很多地区的小产权房都有由乡颁发的“产权证”,该种房屋亦被俗称为“乡产权房”,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有权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机构应是县级以上房屋土地主管部门,而乡(村)级或其他机构权制作颁发产权证,所以乡颁发的产权证只能证明买受人对该套房屋享有使用权,而不能产生确认买受人对该套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法律效果。 在司法践中,对于小产权房由于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所以在法律上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另外由于也法在土地管理部门完成交易过户,所以对于小产权房的交易是有很大的风险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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