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一分钟带你了解建筑拆除流程 

2024-05-19 15:42 发布

20 0 0

导读:在征收拆迁中,“以拆违促拆迁”是各地征收方惯用的手段,简单地说,就是将你的房子认定为建筑,从而达到拆迁的目的。有很多当事人反馈:自家的房子住了很多年,从来没人说是建筑,一旦遇到拆迁,却被征收方认定为建筑并要施强拆,只给极低的补偿甚至不给补偿。通过本文,让您了解建筑的法定拆除流程。正是因为拆迁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的迅猛发展,所以给行业也带来了新的契机。















一.地调查取证







1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而在际中,很多执法人员都不会主动出示,针对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其出示,并且记录相关重要信息,如姓、证件编号等,方便日后维权。







3制作详细的调查笔录,详细记载当事人的个人基本信息、涉案房屋的信息如座落位置、面积、结构、修建时间。







二.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经过地调查之后,如果将涉案房屋认定为建筑,行政机关便会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该决定应当包含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姓或者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和证据;







3责令限期拆除的法律依据;







4告知法定救济权利。







.履行告知义务







依据《处理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前,应该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告知当事人该处罚决定的事、理由和依据,以及其它法定权益。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有权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必要时还可以提出听证申请,建议大家不要错过听证程序,专业的律师往往通过听证程序就可以将限期拆除决定撤销。







四.依法进行催告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如果当事人没有在限期拆除决定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行政机关便可以强制拆除,但在强制拆除之前,必须要履行催告义务,也就是向当事人下发一个《催告书》,该《催告书》必须要包含以下要件:







1履行义务的期限;







2履行义务的方式;







3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五.强制拆除







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提起复议或者诉讼,也未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变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强制拆除并不代表暴力强拆,程序合法是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行政机关作出任何行政行为,均应按照相应的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强制的对象是建筑本身的,组成建筑物的可重复利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及建筑内的物品,应属于当事人的合法财产。







对建筑物进行拆除前,应给予适当时间以搬离动产;对于建筑物内仍未搬离的物品,行政机关应当采用公证、见证等方式,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制作现场笔录、妥善保管并及时移交。行政机关对建筑施强制拆除时,手段、方式必须科学适中,不得以野蛮的方式进行。







比较后,小编提醒广大朋友,一旦您的房子被认定为建筑,不要惊慌,一定要首时间咨询专业律师,不要错过比较好的维权时机,否则后悔莫及。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TA的作品 TA的主页
B Color Smilies
最新:【建筑】一分钟带你了解建筑拆除流程 
联系
我们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