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被拆迁人认为征收补偿不合理是可以拒绝签字的,如果征收方逼迁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方法来维护权益。法律明文规定不能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否则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可能追究刑事责任。除了这几个方面,在明在其他方面的表现也是比较良好,倍受大家的关注和研究。 一、城中村改造,不签字征收方就逼迁,该咋办 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不能因为征收拆迁降低原有生活水平。当被拆迁人认为补偿不合理时,可以拒绝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不签征收协议被逼迁怎么办 1、及时利用申请信息公开措施 申请信息公开,是公民行使自己的知情权,以保证自己充分了解与自身重大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规定以及进展,能有效监督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权利。 在拆迁中,积极申请信息公开,能及时知道整个拆迁的进展情况及拆迁项目的资金状况等。对拆迁有一个全局性的视角,能帮助把握好自己被征收拆迁的土地和房屋的总价值,也能让被拆迁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见招拆招,不至于措手不及,对维权心态也有一个平衡作用,这是必要的准备。 2、不要一味抵制文件签收,可以选择性签字 一味的抵制签字,会等来拆迁方的强制拆迁或逼迁。面对拆迁方送来的文件首先可以接收,但不要着急签字。接收文件后,就得仔细审视文件内容,对合法、合理内容的文件可以选择签字。对自己权利义务产生质影响的文件就要尤为慎重了,不能分辨的要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3、主动参与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被征收人有权利选择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评估。且评估机构的确定方式也是先要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征收方再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参与到房屋评估机构的选择和确定程序中。 4、要保留好拆迁各个阶段的文件证据。 有证据证明逼迁行为是行政主体指导施的,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找到责任的承担主体,进而达到保障拆迁补偿利益的目的。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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