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微信问答群的友反映想要知道强拆被确认后,接下来怎么办。因此,小编专门就该问题写一篇文章,为不懂的朋友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时至今日,人们对在明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也有著很多的依赖性,对产品的预期也越来越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第4条的规定,公民对行政机关造成财产损害的行为可以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第9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目前已经确认强拆但是还没有拿到赔偿,说明是分开的,不是一并提出的。因此,确认强拆后就要申请行政赔偿。 接下来是如何申请行政赔偿呢根据《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申请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因此,申请人在收到确认强拆的胜诉判决之后两年内要申请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申请书的内容包括:(1)受害人的姓、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2)具体的要求、事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 然后是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根据《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如果申请人对赔偿决定给予的赔偿满意,那么申请人根据赔偿决定书领取补偿就可以。如果申请人对赔偿决定不满意,申请人可以从收到决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赔偿诉讼与其他的行政诉讼类似,提交起诉状和赔偿清单。在这个阶段小编要提醒当事人的是一定要事求是,对于因强拆造成的损失清单一五一十的提交,不要抱着尽量多的要而不顾际,这样会给法官留下不诚的印象,不利于自己的赔偿诉请。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被强拆,法院判决确认后,当事人应当了解的一些法律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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