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关乎着被征收人是否能够否拿到合理的补偿款,因此了解征收补偿方案是如何确定,并知晓这一过程中作为被征收人拥有哪些权利是十分重要的。下面,小编将为您介绍重要的环节,使您在操作房屋征收补偿的事项时能够做到不慌不忙,游刃有余。脚踏实地的对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怎么收费谢谢进行深入研究是追求发展的唯一办法。 1、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对拟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有三项具体条件的规定,第一是合法,第二是合理,第三是可行。此三条要求是需要房屋征收部门在拟定时遵守的基本准则,您知晓上述要求,可以对房屋征收部门拟定方案的过程进行监督,随时维护自身权益。此外,各地方政府一般会发布详细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内容,您也可以予以查看,了解本地征收方案的事项。 2、拟定方案需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用途、建筑面积、租赁情况、区位等内容予以调查拟定出的征收补偿方案,需要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 3、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论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此环节的论证,是政府部门内部的论证,即市、县级人民政府会组织发展改革、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节资源保护、文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条例进行论证。主要内容包括征收补偿方案是否公平公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房屋征收范围是否科学合理等。一般各地方政府会出台相关条例、规定,存在有书面论证、举行论证会等形式。 4、公布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对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修改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有许多,例如调查问卷、座谈会、论坛会等。一般各地政府会对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序、方式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从而避免“走过场”情况的出现。例如,北京市《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被征收人有意见的,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房屋征收部门。”这是对被征收人提意见作出的程序性要求。您在政府征求方案后,应认真阅读其中内容,积极参与意见的提供和讨论,避免由于您的不参与而影响自身的利益。 5、公布征求的意见以及修改情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市、县级人民政府收到征求意见后,应该对征求意见进行梳理、归纳和公布。其中公布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三点:(1)征求意见的数量、基本内容和特点;(2)相关的调研、论证情况等;(3)征求意见情况报告。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公布的内容中,不仅应有修改的结果,还应包含公众的不同意见,采纳与否的原因,不予修改的理由等。在政府公布修改的情况后,您应仔细阅读,查看自己所提建议是否采纳,若不予采纳,则理由是否合理。 以上为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基本过程,除了上述事项外,如果被征收房屋是属于旧城区改建的情况,那么还存在特殊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由于旧城区改建存在人数多、范围广、情况复杂等特点,还往往面临着促进城市发展与保障居民利益的冲突,需要有特殊环节予以规制。 第一,“多数被征收人”一般是指半数以上的被征收人。 第二,听证会需要制作客观、公正的笔录。从而保证听证会的公平性、公正性。 第三,如果未经过听证会,直接作出的征收补偿方案的法律效果是属于无效的行政行为。召开听证会进行讨论修改是法定程序,违反此程序属于“重大明显违反”,因此为无效的行政行为。 因此,如果您是旧城区改造中的一员,那么您应当知晓上述对于听证会的详细规定。如果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么您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告知相关部门,甚至在有明显的违反或渎职情况时予以举报,维护自身权利。 总之,征收补偿方案的确定大致需要经历五个阶段,如果是旧城区改造还需注意应召开听证会。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的过程中,您不仅需要积极产看方案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在遇到违反、渎职行为时予以举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TA的作品
TA的主页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