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拆除时限问题除了这几个方面,北京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在其他方面的表现也是比较良好,倍受大家的关注和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理法》第二十九条 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违建相当于一直连续状态)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看到违建房屋或其他建筑物,尤其是当自己的房屋面临强拆时,总有一些被征收人会选择加盖、抢盖,希望能够多获一些补偿款。 当事人心存侥幸认为违章搭建过一段时间是不可以被拆除的,那么违建多久后不能拆除呢 一、违建多久后不能拆除 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的,所以违章建筑物是可以随时拆除的。 《违章建筑处理办法处理》第4条 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 第5条 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十日内,依建筑法第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 二、违章建筑的内容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长时间性建筑。 违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所以随时都可以阻止搭建和拆除,但也不是随随便便来个人说拆就拆的,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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